114學年度第2學期財團法人高雄市張吉安社會福利基金會 樹德科技大學應用社會學院研究生績優獎學金申請

為獎勵本院研究生認真向學、積極研究與專業發展,財團法人高雄市張吉安社會福利基金會特設立「樹德科技大學應用社會學院研究生績優獎學金」,提供本院碩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申請。

一、申請資格

  • 限本院碩士班(含碩士在職專班)及博士班在學研究生,自入學第二學期起始得提出申請。
  • 碩士班以一、二年級為限,博士班以一、二、三年級為限。
  • 不包括休學、退學或保留入學者。

二、獎學金名額與金額

  • 每學期以 5 為原則(博士生1名、碩士生4名,名額可視申請情況調整)。
  • 每名獎金 新臺幣10,000
  • 若當學期無合格人選,則名額從缺。

三、申請條件

  •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須達班級排名前 50%
  • 評審依下列標準進行:
    • 學業成績表現:60%
    • 學術著作發表成果:20%
    • 系(所)務活動參與及其他優異表現:20%

四、申請方式

    請於 2026年3月30日(星期一) 前,檢附下列文件向所屬系(所)提出申請:

  1. 申請表乙份 (申請表填妥後除繳交紙本外(不接受手寫,一律用打字方便後續行政作業)並請同步email至cmshih0901@stu.edu.tw,郵寄主旨請註明:申請張吉安社會福利基金會研究生績優獎學金
  2. 前一學期成績單(附班排名)。
  3. 學術著作發表成果(期刊或研討會論文影本,或接受刊登證明)。
  4. 系(所)務活動參與及其他優異表現相關資料。
  5. 匯款銀行存摺封面影本。
  6. 個資保護告知聲明暨同意書。

五、審查流程

    各系(所)辦理初審後,提報本院院務會議複審,並由本院報請基金會核定,經核定後由本院統一發放。

📎 詳細申請辦法與申請表,請參見附件(<請按這裏)

樹德科技大學應用社會學院 敬啟